自去年5月起,“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在全国90家基层法院中同步展开,江苏有盐城东台法院、南京玄武法院、镇江丹阳法院和无锡宜兴法 院进入试点。记者5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今年1月,江苏省四家试点法院受理小额速裁案件3625件,审结3484件,结案率96.11%,调撤率98.7%,平均审理期限10.2天,取得了“一石二鸟”的效果:法官减负减压减困,群众省时省钱省心。

  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小额速裁程序正是有针对性地破解这一难题,将涉案金额小、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如要债、医疗费、抚养费、水电费、交通事 故赔偿费、物业费、工资等划入此程序,力求高效结案,江苏法院受案争议标在5万元以下。

  据了解,对符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案件,法官须提前向当事人告诉相关程序规定。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签署《程序选择确认书》。这意味着,是否采用小额速裁程序由当事人说了 算。

  记者注意到,江苏四家小额速裁试点法院的实践凸显了小额速裁“速”的特点。以交通事故索赔为例,交通纠纷立案前,基本上都已经过了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的认定;但就是这样 的案件如不进入这个程序,也要经过繁琐的立案、举证、鉴定、开庭等程序,而如果一方不服,二审时还得再来一次。试点过程中,江苏相关法院建立了“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 速结、速执”的“七速”制度和坚持“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庭制作裁判文书、当庭履行”的“五当”方针,严格控制流程节点。

  在小额速裁审结的3625件中,试点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为60件,仅有1件当事人提出异议,且该案在异议审查期间又以撤回异议申请的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