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院长四强调廉政行为建设
作者:苏建春 唐波姣 发布时间:2011-03-04 浏览次数:270
无锡滨湖法院自落实《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干警廉政谈话制度》以来,每年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都坚持召开新任职与新进人员集体廉政谈话会。今年年初该院王院长在会议上作出五强调。
强调严格遵守廉政制度规范。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要懂得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强调严格树立“三个不”原则。不要成为别人立功受奖的对象;不要成为老百姓指责法院贪赃枉法的对象;不要成为家庭的负担。
强调扎实深化行为文化水平。行为文化反映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法院干警要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水平。
强调深入推进廉政作风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自己的底线,经受住考验,要向先进人员学习,踊跃制止违规行为,形成同事之间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帮助的氛围。新进人员认真学习监察室刊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新任职的中层干部要扎实履行签订《任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