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采取有效措施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贯彻审判公开原则,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使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该院进一步强化审判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审理各类案件,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坚持宣判公开。执行工作注重向社会公开执行程序和措施,具体案件对当事人公开法院的工作,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以及张贴开庭公告等方式公开审判时间、地点,尽可能方便群众旁听。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了解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动态,该院建立健全了接受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案例典型、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参与执行,及时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与廉政监督员的联系,收集相关监督反馈情况。

做强巡回审判工作,贴近群众做好服务。针对司法资源配置在农村与城市分布差距较大的现状,该院投入20余万元在辖区镇、街道设立了固定巡回审判点,实行时间相对固定和常态化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回审理。实现远程同步立案、电子签章、电子档案查询等功能,在全省率先法院系统实现巡回审判辖区全覆盖,方便辖区群众解决各种涉法纠纷。

强化法治宣传工作,满足民众司法需求。扎实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法官与企业结对活动等。该院党组成员经常带队,组织法官深入机关、镇街、学校、企业、工地等进行座谈走访,主动收集企业、基层组织法律需求,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平台积极宣传,提高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