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召开行政案件圆桌审判现场推进会 倡导和谐诉讼促进科学发展
作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4-30 浏览次数:534
本网苏州讯 苏州中院为“倡导和谐诉讼,促进科学发展”,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圆桌审判,近期专门在沧浪法院召开现场推进会。此次现场推进会上的案例是,原告唐某因邻居庄某翻建私房后会对自家住宅产生影响,将苏州市规划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此,沧浪法院以“圆桌审判”模式开展诉调工作,不到一小时,这场纠纷在平等和气的氛围中得到圆满解决,原告当庭申请撤诉。
近几年来,苏州两级法院在和谐诉讼理念的指导下,依法审理了大量涉及公共服务、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劳动社会保障、土地征收征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案件。2008年全市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51%,居全省前列。今年一季度达57%,继续保持较高比例。圆桌审判将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核心争议作为审理规划、拆迁、工伤类行政案件的重点,强化矛盾化解工作。2008年下半年至今年一季度沧浪区法院受理的37件规划、土地、城建类行政案件,经圆桌审判后撤诉的达30件,上诉的仅为1件。50%以上的工伤类纠纷中的劳动者在“圆桌”旁经法院主持协调拿到了工伤赔偿,最终申请撤诉。今年一季度该院案件撤诉率达到了79%。参加现场会旁听庭审的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负责人和行政相对人的代表对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圆桌审判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这种创新的形式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司法需求。也是人民法院为提高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能力所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这种模式贴近社会、贴近民众,有效地拉近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距离,保证了双方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不仅有利于纠纷的解决,而且对行政诉讼制度本身的推进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都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