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创新少年维权机制实现“三无”
作者:涟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4-28 浏览次数:479
本网淮安讯:涟水法院不断探索少年民事维权新途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走出了一条少年民事维权工作创新之路。2007年以来,该院审理的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等少年维权案件,调撤率达86.7%,无一上诉、无一申请再审、无一移交执行。该院2008年4月被省高院评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温馨寄语。向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赠送《温馨寄语》,内容因案而异。《温馨寄语》成了该院涉少民事审判工作的显著特色,内容主要包括“不要将父母矛盾延及子女;双方协商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探视时间和方式;注重防止和消除离婚家庭子女的不良性格和心理障碍;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或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将离婚对子女的伤害及影响降到最小”等等。
多元联动调解。经常邀请县妇联、关工委、矛盾调处中心、村(居)有关人员和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与调解,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主审法官调解不成的,庭长、分管院长再次做调解工作。
设立维权电话,及时回访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公布少年维权热线电话,同时也留下当事人的电话。当事人可以随时拨打维权热线咨询或反映情况,主审法官也及时以电话或者面对面的形式回访当事人。
司法救助。给付抚养费一方有特殊困难未能及时给付的,法院执行救助资金垫付,以保障权利人生活无忧。垫付后由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