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照顾弟弟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可如果当姐姐的盲目冲动,就会给自己及他人带来不小的麻烦。昨日,铜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两被告人均是“90且不说,其中姐姐江某某还是名在校生。

 

2010311下午,在铜山某中学门前,张某等四人因琐事对江某进行了殴打,江某之姐江某某在得知其弟被打的情况后,立即打电话给其在社会上的朋友杨某请其帮忙寻找殴打弟弟的人。次日下午16时许,杨某在铜山新区某公园东门处发现张某等四人,即电话通知江某某赶到现场,后被告人杨某、江某某等人竟持棍在该公园里一废弃溜冰场内对该四人实施了殴打。

 

经查明江某某之友杨某曾因寻衅滋事罪被该院判处缓刑,目前尚在缓刑考验期;而江某某本人目前还是一名在校学生。法院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加上原判刑罚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以相同罪名判处江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