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接收代理商退货被判按约给付货款
作者:王蒙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914
本网镇江讯:做了“美美”牌壁纸漆四川省南充地区代理商的赵某没有想到,进货时跟自己和和气气的经销公司,到了退货的时候却变成拳脚相向,最后还是诉诸于公堂,才将这起拖了快半年的退货纠纷解决。
“新一代高新环保艺术涂料---“美美”牌壁纸漆做为一种全新概念的墙面装饰涂料,可以为您的墙面印出各种风格各异充满艺术性的图案,并拥有奇幻的折光影射效果,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光源能折射出极强的视觉效果,令人叹为观止,不是壁纸胜似壁纸,能壁纸所能,能壁纸所不能”,07年3月,四川省阆中市的赵某在网络上看到镇江星辰公司(化名)这段极具诱惑性的广告,便电话联系上了该公司,经过详细的了解、磋商,一个月后双方通过传真签订了代理合同,赵某购买了该公司的“美美”牌壁纸漆140桶,每桶单价140元,以及20套模具,总计金额21600元。但是经营半年后,赵某经营亏损,根据合同约定赵某无法经营的,有权要求公司在接到自己的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找好代理商,并收回剩余的产品。所以赵某几次通知公司,要求公司另行寻找代理商,并收回产品,但是公司方面一直没有音讯。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与星辰公司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是有效的,按照合同约定赵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如无法开展该地区的各项业务活动,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星辰公司,待星辰公司在当地重新找到代理商后终止代理。因双方的销售代理合同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