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徽老乡聚会 酒多闹事被判刑
作者:蒋惠亚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889
本网无锡讯:朋友、老乡聚会,以酒助兴本是件开心的事,可酒后不控制自己行为,就可能好事变坏事。日前,汪某、熊某等五名安徽籍老乡就为酒后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宜兴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汪某、熊某等五人均来自安徽省宣城市,打工之余也邀上一起聚聚以解思乡之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五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