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朋友、老乡聚会,以酒助兴本是件开心的事,可酒后不控制自己行为,就可能好事变坏事。日前,汪某、熊某等五名安徽籍老乡就为酒后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宜兴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汪某、熊某等五人均来自安徽省宣城市,打工之余也邀上一起聚聚以解思乡之情。20081024日晚,他们五人约了另外几个朋友到一娱乐中心唱歌,并以酒助兴,至次日凌晨,酒尽歌毕,大家带着酒意准备回住所地。不料,汪某与朋友高某因为一句话不和,当场扭打起来,被人拖开劝和后纷纷打车回家。可酒喝多了的汪某仍觉不适,为泄心中不快,带上刀、棍,和另外四个老乡又找到高某,将高某进行殴打。经宜兴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高某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查明,五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