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圆满解决159户涉农案件
作者:张新娟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787
本网徐州讯:近日,睢宁法院圆满解决159户涉农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2008年5月份,原告沈某等159农户从被告朱保国、王健处购买使用被告金坛某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环太牌复合肥,造成所种植的800余亩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经多方调解一直未能解决,于是引起了本案沈某等159农户诉被告吴某、朱某、王某、金坛市某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诉讼。
因涉及农户众多,老百姓曾多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涉及地方的和谐稳定,涉及民生,涉及地方法治平安建设,本院为圆满解决此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为民情怀,积极做好审理全过程的每一项工作:
一是做好案件审理前的准备工作。考虑到案件涉及的受损农户较多,一旦处理不慎,极易再发生群体性矛盾,本院院长高度重视,在院长的督办下,民一庭庭长亲自审理。为确保农户的受损能顺利得到赔偿,该院依职权冻结被告金坛市某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的账户资金350000元;另一方面从当前上级法院提出的保增长促发展的高度出发,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耐心地做被告金坛市某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作
二是案件审理中积极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三是案件审理后积极做好赔偿款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