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校园贷”诈骗获刑三年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艾家静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次数:446
只要你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信用贷款——作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之一,如火如荼的“校园贷”乱象丛生,尽管已被监管叫停,但由此引发的余波仍未平息。记者近日从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因赌博欠了高利贷无力还款,便通过以网上刷单的形式骗学生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去贷款平台做贷款,随后把贷出的钱拿去返还自己的高利贷。据虎丘法院介绍,该案波及30多名在校学生,涉案金额逾20万元。被告人吴某因犯诈骗罪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小然(化名)是苏州某学院大二学生,家境并不优渥,平时关注着好几个学生兼职群,2016年2月份,群里的一条新消息让她颇为动心,“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一个网贷平台办贷款,借款成功后将钱转到一个名为吴某的支付宝账户,就可以在群里领一百元红包,所贷款项后续都由吴某来偿还。”于是,小然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笔四千余元的贷款并转给了吴某。
起初,吴某每月都会按时还贷,“大家都以为他是校园贷平台的代理,很多同学也觉得帮忙贷款不仅没有风险,还能赚些零花钱,何乐而不为。”据小然陈述,前后有20多个同学和她一样做了差不多金额的贷款。然而同学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钱全都被吴某用于个人消费、还高利贷,直到他无力偿还贷款,出现大面积逾期,同学们才觉醒报警。
1997年出生的吴某案发前就读于某职教中心,大专五年级。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吴某为偿还高利贷和个人消费,对外谎称自己是网上贷款平台雏鹰助飞计划、名校贷、优分期、分期乐代理,以帮忙在网上贷款平台贷款刷业绩、由吴某承诺还款且每贷一笔可获返利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刘某、曹某等30 名学生提供了个人信息,利用上述学生信息完成网上注册,并采用伪造贷款合同、接听贷款平台回访电话等方式完成贷款申请,要求被骗学生将收到的钱款转账至被告人吴某控制的支付宝账户,涉案人民币23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综合各因素考虑作出上述裁决。
【法官提醒】对于涉校园贷类案件,一方面,按照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所以在校大学生不要通过所谓的“网贷平台”进行校园借贷业务。另一方面,广大同学应当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不要盲目追求 高品质 生活,甚至相互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