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期,无锡中院审结2起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药上诉案,依法对涉案的15名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两案均关乎民生利益,其中宋某等10人销售假药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民众关注度高。假人血白蛋白注射液在无锡地区销售时间长达两年之久,严重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无锡法院高度重视,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结了这2起重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以维护药品市场监管秩序。

原无锡山禾锡新医药公司业务员宋某 、个体药品经营者章某等人于20062月至20084月间,明知是假药,却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在无锡地区分别向他人销售假人血白蛋白注射液17瓶至3700余瓶,销售金额从4000余元到34万余元不等。据此,原审法院依据15名被告人的不同销售金额与犯罪情节,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药罪,对上述被告人分别判处罚金、拘役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无锡中院通过对上述案件的审理,认为案中揭示一些问题值得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对公众也具有警示作用:

一是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市场的监控和管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药品属于关乎公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商品,作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和监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堵住假药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二是少数医务人员医德缺失,发现是假药非但不向有关部门报告,反而购买、使用假药,坑害患者。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从医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法纪教育,健全管理和约束机制,杜绝假药经医务人员之手使假药合法化流入医院,危害患者健康。

三是两案中的多数被告人均为个体药店经营着,见利忘义,违法经营,直接坑害消费者、患者的利益。药品监管和工商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加强对药品个体经营者的检查监督,预防假药通过个体经营的渠道流向医疗机构和消费市场。

四是消费者、患者主观上贪图便宜和方便,不仅上当受骗,甚至将延误患者错失最佳治疗时间。作为消费者患者,遇到市场稀缺药品却能方便购得的情况,应多几份疑问,要到正规医院或机构咨询、配用,以防假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