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玩失踪 事后因害怕主动投案
作者:作雪 发布时间:2009-04-23 浏览次数:851
本网常州讯:一男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公司收回的货款,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近日,武进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7年1月,因工作上的需要,薛某被派往苏北某县担任其公司在该县办事处的主任,负责公司生产的复合肥的销售和货款回收。新官上任,本应励精图治,做出一番业绩回报公司,薛某确也不负公司所托。截至
有了钱,原先以为可以舒舒服服地过上好日子了,可事实并非想象的那样。这十多万巨款中,虽说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可毕竟还有8万多是“非法”的,心里说什么也不舒坦。薛某这下可尝到了苦头,东躲西藏不说,还得经受巨大的精神折磨,每天就担心听到警笛声,家里人也跟着受罪,过担惊受怕的日子。2008年9月24日,不堪精神压抑的薛某,选择了投案,其家属积极配合退出了全部赃款。庭审后,薛某长长地舒了口气:“还是没‘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