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系统有隐患 存款被盗银行赔
作者:苏颢 徐蕾 海惠 发布时间:2009-04-23 浏览次数:860
本网盐城讯:日前,江苏省东台法院对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银行给付原告存款118840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承认网银有被黑客攻破的可能,作为网银的经营者,负有保障客户使用网银的安全义务,且不能举证证明原告使用网银系统违规操作,亦不能证明原告有过错。因此,被告对原告存款在网银被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网盐城讯:日前,江苏省东台法院对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银行给付原告存款118840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承认网银有被黑客攻破的可能,作为网银的经营者,负有保障客户使用网银的安全义务,且不能举证证明原告使用网银系统违规操作,亦不能证明原告有过错。因此,被告对原告存款在网银被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