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是睢宁法院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又一新的举措。日前,在睢宁法院召开的2008年度人民陪审员表彰大会上,睢宁法院组织35名人民陪审员集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睢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宏芝就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要求县法院继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把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教育纳入法院工作规划,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特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的作用,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权利。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加强对陪审员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的考核。

四是要落实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制度。县法院要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业务经费预算,并及时向县政府财政部门申报,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多方面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及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社会影响,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使社会各界都来关注人民陪审员制度。

六是人民陪审员要牢记使命,加强自身修养,公正司法。要求各位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的矛盾,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参加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