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件盗窃骨灰盒后向死者子女敲诈勒索的案件,被告人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8年6月24日,樊某因驾驶机动车过失将邻村村民范某撞死,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经通州法院调解赔偿范某家属29万元,其中樊某的厂方出25万,樊某出4万。2009年初,樊某因一直未找到工作,经济无来源,心中又恼怒范某的儿子在厂方赔偿25万的基础上又让他自己赔偿4万元,遂产生敲诈死者儿子钱款的歹念,他利用买来的假身份证办理了一张牡丹卡和一张手机卡,为实施诈骗做准备。2009年1月20日晚,樊某来到南通开发区范某安葬的农田,盗走死者范某的骨灰盒,将骨灰盒藏于附近的小沟边草丛中。次日,用手机给死者的儿子发短信,以毁掉骨灰盒相要挟,勒索人民币30000元,并要求将钱款汇入其事先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内。范某的儿子接到敲诈短信后,一边与樊某讨价还价并假装同意支付25000元,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人员通过侦查认定被告人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同月23日晚对被告人樊某传唤讯问,樊某到案后如实交待了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