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比亲人还要亲
作者:陈海洪 丁莉华 发布时间:2011-03-03 浏览次数:421
“谢谢法官,这下我们小涛有救了!我们在这人生地不熟,法官真比我们的亲人还要亲哪!”
姚涛(化名)今年17岁,因家境贫寒,从广东来到相城打工,在某会所当服务员。2010年12月初的一天下班后,他搭同事小陈的电瓶车回宿舍,没想到刚出单位大门就与一辆轿车迎面相撞。坐在后座的姚涛脑部受伤,当即人事不省,被送到医院抢救。虽然汽车驾驶员林某支付了十几万元赔偿款,但姚涛已被撞成植物人,构成一级伤残,治疗花销巨大,住院后不断收到医院的催款单和口头停药通知。姚涛的父母从广东赶来,虽然心急如焚但在苏州举目无亲,只能在医院照顾病危的儿子,法院能否及时为他们拿到执行款成了这对夫妻唯一的指望。
发生车祸后,姚涛的同事小陈因为害怕而逃逸,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案件审理,需要经过93天的公告期才能开庭,进而判决、公告两个月后生效,无疑会耽误姚涛的治疗。
法院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