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知名品牌“PUMA”在锡提起司法维权
作者:蔡毅 朱建伟 发布时间:2009-04-22 浏览次数:798
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中院知产庭就受理了多件以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为原告,本市多家企业为被告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德国“PUMA”的豹形图案,许多人都很熟悉。PUMA品牌为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所有,该公司的体育用品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很高知名度,其拥有的为中国消费者所熟悉的 “PUMA”商标及“豹图形”商标,于1978年就在中国予以注册,并在中国大陆地区取得了经营销售上的巨大成功,由此也引起了一些生产商和销售商假冒、仿冒该品牌,造成商标使用混淆,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无锡中院知识产权庭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此次对这批维权案件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在充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基础上,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