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420上午,铜山县法院少年庭对一起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后该案合议庭成员召集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律释明及帮教活动。

该案四名被告人均是己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了强奸的犯罪行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节,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等因素,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对四被告人减轻处罚,依法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行六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少年合议庭的法官亲切地把四名被告人叫到身边,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释法、帮教,希望他们能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以正确的心态面对现实,服从管教,在少管所好好学习一门生存的技能,并争取获得减刑,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归社会。同时亦敦促被告人的父母要多给被告人温暖和关怀,增强他们改造的信心。

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帮教,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动情地说:我们以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不辜负你们的希望”。四名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对法院给予孩子的教育、关怀表示谢意,并表示以后要改进教育方法,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帮助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