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谢谢你们法院大力配合,才使我们抓捕到肇事逃逸司机。”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警官握住法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这是近日发生在润州法院庭审现场的一幕,当日上午该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说其特殊,是由于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徐某在肇事后一直长期逃逸在外,公安机关因为一直找不到人,无法将其抓捕归案。该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努力查找线索,终于联系上肇事司机并劝说他参加了庭审,公安机关也顺利在庭审后将其抓捕归案。

081121下午三时许,贾某乘坐徐某驾驶的轿车,在沪宁高速上与王某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尾部左侧相撞,造成贾某身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治疗无效死亡。对该起事故,交警部门进行了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分析研究后认定徐某在高速公路行驶上疏忽观察、判断操作失误,是引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载物超过核定重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徐某逃逸,当事人及公安机关久寻未果。

贾某出院后,为索要赔偿将保险公司、王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众被告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各项费用合计73万余元。由于事故主要责任人徐某一直无法找到,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几经周转、通过各方途径终于得知其联系方式,便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多次送达等方式,再三作动员工作,徐某终于表示会出庭参加庭审。得此消息后,法官在庭前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在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查明案情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也顺利将这名肇事逃逸司机拘留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