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年来,建湖法院五措并举,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该院行政审判工作连续三年呈现无申诉案件、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协调撤诉率高,上诉率低的良好态势,。

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姻”制度。该院坚持“服务与制约同步,支持与监督并行”,定期邀请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交流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力争行政机关理解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主动参与案件协调,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研讨会。针对当前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一些社会关注程度较高、法律完备程度较低、引发行政争议较多的问题,每半年进行一次研讨,增强行政审判法官司法能力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水平,避免或减少行政争议产生。

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针对目前行政首长出庭率偏低、行政争议协调难的现状,提请政府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相关规定,从制度上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同时,庭前发送出庭应诉建议函,提醒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过行政首长亲自参与庭审,感知被管理者的心声,营造良好协调氛围的同时,增强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意识,进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完善司法建议的发送和落实工作。对确有瑕疵或违法的被诉行政行为,从促进依法行政和有利于争议纠纷彻底解决的角度出发,发送司法建议,力促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救济途径主动纠错,动员相对人在受损的利益得到补偿后主动撤诉,防止产生诉累;同时,跟踪监督司法建议发送后的落实情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行政争议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判后答疑工作。利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适时宣传行政法律法规,引导相对人依法解决争议、动员诉求无法律依据的相对人主动息诉;做好案件宣判后的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力求做到“胜败皆服”;协调撤诉的案件审结后,敦促行政机关自觉履行协议、兑现承诺,保证行政争议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