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009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增长趋势。2009年第一季度,北塘法院就新收72件,超过2008年全年新收数200件的三分之一。民间借贷案件审理难度虽然相对较小,但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难点仍不容忽视。

同一债务人涉及多起案件现象增多。今年第一季度受理的案件中有6名债务人涉及3起以上借贷案件,容易产生群体矛盾;债务人下落不明送达难。受理的72件中近1半案件的债务人,经法院和债权人多方寻找,不见踪影,只能采取公告送达,难以保证案结事了。

举债目的多数因经营需要。由于银行融资的困难,多数债务人以高额利息为诱导向个人借贷,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

据介绍,债务人的资信状况普遍较差。多数债务人因金融危机影响,实际经营亏损致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供担保债务履行的财产已寥寥无几,判决后容易形成“执行难”。而债权人对法院的期望高。

上述的问题的存在,较大程度上制约和谐司法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剧了法院的执行难。为此,北塘法院提出以下应对策略:首先是加强诉讼风险宣传。起诉时和诉讼中,做好当事人的风险告知工作,向其解释诉讼的风险,尤其是执行的风险;其次是要加强法院职权调查工作。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应即时启动送达程序。在债权人无力调查债务人下落时,法院主动依职权调查,尽可能地通知或劝说债务人到庭应诉;另外,加强法院诉讼保全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地开展诉讼保全工作,对可能存有财产的线索,审理中应尽可能调查确认,并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对一些未提起诉讼保全申请的,法院可以向其释明。

当然,“加强法律适用研究是最根本的。对存在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债务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个案的事实调查,另一方面更需要上级法院尽能地统一对法律的理解和执行,在法律适用层面上避免同案不同判而削减司法公信力现象的发生。”该院民一庭庭长陆华朝明确了争议较大债务案件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