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了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南通中院结合实际,建立了“领导带头制度、笔记检查制度、学习考勤制度、学习交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五项制度。

一是领导带头制度。规定党组书记负总责,院领导带头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带头上党课、作辅导,带头参加集中交流研讨,带头开展基层调研,带头联系实际进行对照检查。

二是笔记检查制度。要求全体干部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每次都要体现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形式、学习内容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要求读书笔记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由机关党委每周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学习考勤制度。规定每次集中学习、学习交流都由监察室组织进行考勤,一般情况不得请假,每位干警要亲自填写《考勤表》,对特殊情况请假的党员,各支部要指定专人根据学习的内容,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四是学习交流制度。每次集中学习要求人人发言,交流本周学习心得体会和活动重点时段工作的进展、成效及不足。在法院局域网上专门开辟一个学习交流栏目,只要在界面上轻轻点击一下醒目模块立马就可以进入“网中网”进行学习交流,张贴学习心得,查找相关学习资料。

五是信息报送制度。创办《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简报》,要求各部门推选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时定量报送部门内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信息,及时宣传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的亮点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