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部署动员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作者: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4-03 浏览次数:519
本网南京讯:为贯彻落实区委召开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启动推进建邺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陈院长在讲话中要求全院各支部、各部门要扎实有效的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区委提出的“创新突破,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创新突破、科学发展”主题,以“保增长、促转型”、“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为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并始终坚持一个中心,即“服务创新突破年”,强化三个抓手,即“从严法院、公信立院、人才强院”实现四个新目标,即“服务大局有新举措,保障民生有新成效,司法公信有新提升、队伍建设有新提高”。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与工作效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全面推进审判工作中更加注重以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思想、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为推动建邺继续走在全市新一轮科学发展前列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陈院长强调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一是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是新形势下保证法院“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是解决当前法院工作中各项困难和矛盾,促进全面建设上台阶的现实需要。二是要把握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有序的推进学习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好“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专题理论讲座;组织一次学习交流;组织一次征文演讲比赛;组织一次参观见习等项活动。要着重抓好“四个结合”,即要与发挥审判职能为大局工作服务结合起来;与关注民生,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与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结合起来;与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警政治业素质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1.着力服务大局,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3.着力保障民生,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4.着力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5.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浓厚学习气氛,注重抓好工作结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和建邺法院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共同发展。
指导小组樊其俊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建邺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紧紧围绕目标、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及时转化学习成果,把法院的全面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