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凸显学习实践活动实践特色
作者:周曙 发布时间:2009-04-03 浏览次数:451
本网扬州讯:为贯彻落实市委“边学、边查、边改”学习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凸显活动的实践特色,高邮法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三项得力措施,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更好地服务大局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能力基础。
一是以加强教育培训为基础,有效提高法院干警理论水平。着力加强高层次学历教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坚持每周六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定期开设专题业务辅导和法官论坛,努力培养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二是以十项竞赛活动为载体,着力强化法院干警业务能力。精心策划、大力推进司法创新、读书竞赛、精品案件、裁判文书、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五好法庭、调研能力、服务标兵等十项业务竞赛活动,迅速提升法院各个部门和每位干警业务能力。
三是以评选品牌法官为抓手,全面推进队伍素质迈上新台阶。精选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业务水平出众,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专业威权性的法官担任品牌法官,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正面典型,引导和带领全院法官全面提升司法能力,铸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