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江苏法院“第一道窗口”
作者:王明新 王世华 张宽明 发布时间:2012-03-06 浏览次数:1114
能动司法与社会管理创新之一
“诉讼有人引,咨询有人答,立案有人接,材料有人收,困难有人帮”,这是江苏省三级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承诺,也是江苏“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的真实写照。
阳春三月,我们走近江苏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道窗口,耳闻目睹了诉讼服务中心的许多人和事,常常被这里的高效便民利民的一些事深深吸引--
在这里,诉讼引导、法律释明、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判后答疑、审查立案、执行督促、公告办理、诉前鉴定、司法救助等全方位服务一条龙、一站式;
在这里,诉讼指南、文书样本、笔墨纸张、公用雨伞、应急药箱、电话传真、打印复印、电脑上网、老花镜、饮水机、擦鞋机,以及无障碍通道、盲人通道等各种便民服务和便民设施一应俱全;
在这里,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多层次、全方位、低成本的服务,真正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真正开启了为民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公信司法之窗。
强化组织领导:全省124家法院全部建立诉讼服务中心
江苏高院的一位负责人曾经打过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法院看成是一家治病救人的医院,那么诉讼服务中心就是'导医台'加'门诊部'。来法院不仅能够得到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同时,一般纠纷也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速裁机制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就像小病在门诊妥善治疗后病人不需要再住院一样,从而实现矛盾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
这位院领导告诉我们,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早在3年前就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10年,又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抓好的实事之一。
据介绍,全省三级法院,全部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部对原来仅有立案受理和信访接待功能的“立案信访大厅”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职能,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为民、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关口前移,诉讼事务集约化管理,以“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纷”为目标,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具有江苏特色的集诉讼服务、矛盾化解、纠纷分流三大类30余项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据了解,在全省124个法院中,目前已有45个新建、70个翻建、改建和扩建了诉讼服务中心,新增面积近4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2亿元。全省124家法院和274个人民法庭全部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做到了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设施齐备、整洁卫生、立案场所与信访接待场所的适当分离。
最近,江苏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巧仁在视察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非常感慨地说:有三个想不到,一是各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如此大的成效;二是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设置如此齐备;三是诉讼服务中心把“司法为民”工作如此落到实处。这些都是我们在视察前没有想到的,诉讼服务中心真正体现了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
着力化解矛盾:全省去年近3万件案件进入诉前调解
化解矛盾,是诉讼服务中心的重要职能。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把好“第一道关口”,充分发挥“减压阀”作用,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着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讼外,促进了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
我们在江苏诉讼服务中心看到一组数据:
2011年,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84368人次。
2011年,诉前调解案件294895件,调解成功250813件,调解成功率为85.05 %。
2011年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5889件次,总金额达2600余万元。
我们在走访中看到,全省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调解工作室,在诉前、诉中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调解。建立了与司法行政、公安、卫生、劳动仲裁、环保、农业、工会、妇联、消协、台办、侨联等单位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合理化解矛盾纠纷。对于诉至人民法院的纠纷案件,经释明和引导,由附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移送到调解工作室或诉调对接相关单位进行诉前调解。利用立案窗口的有利条件,在立案后移送业务庭审理前,开展立案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利益纷争。对于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诉讼服务中心及时确认其效力。
“不要以为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处理的只是一些小案件,最近镇江开发区法院诉前调解解决429名职工安置的大问题,得到市委领导批示的充分肯定!”这是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司改办主任史玉林日前给我们讲述的故事:
镇江中电数码有限公司长期拖欠职工社会保险,引发职工不满,准备前往政府信访。不久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辖区内丁卯街道办事处请求帮助解决职工集访事件的电话后,立即召开党组紧急会议,决定以少量进入法院执行的案件为抓手,用诉前调解的方式主动介入,由院领导带队赶往现场处置,组织职工代表和镇江中电数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商谈,疏导工作直至次日凌晨,将全部集访职工劝返。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经过4天艰难磋商,429名职工全部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镇江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开发区法院精湛的业务水平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处劳动纠纷,是一个典型案例,值得推介。建议在信访、执法和维稳系统学习。
加强规范管理:打造江苏特色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品牌
司法行为不规范,仍然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
江苏各级法院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坚持用审判管理的方法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我们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看到,职能设置、司法确认、诉前调解、执行督促、诉调对接、公告办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流程、收费标准全部公布上墙,统一规范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要求。
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了接待秩序、服务言行、办事程序。
据了解,现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都有统一标识、统一台账汇总、通报分析、检查考核。
我们还听到了各界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致好评: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田幸在视察诉讼服务中心时说:中心建设让人耳目一新,将程序与实体相结合,将司法裁判与诉讼服务相结合,形成了内外互动,上下联动的局面,体现了法院真正从被动司法到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的转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从理念、机制、模式的选择上不仅是一种改进,更是一场革新,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取得双赢的良好效果。
江苏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获得了全省政法工作创新一等奖,得到了多位中央领导同志与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诉讼服务中心已成为江苏法院一大亮点和知名司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