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法院和谐司法服务中心显成效
作者:石建国 发布时间:2009-04-03 浏览次数: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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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崇川法院党组决定在立案庭成立和谐司法服务中心,积极发挥立案环节的审查功能,着力快速化解大量纠纷,努力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人案矛盾不断凸显的情况下,该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将诉前调解作为大多数民商案件审理的前置程序,做实、做大诉前调解工作。该院从民一、民二庭抽调了包括三名审判长在内的调解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六名法官到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充分的繁简分流,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力求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诉讼初始阶段的作用,减少当事人间的矛盾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迅速实现案结事了。服务中心法官利用电话调解等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开展调解,尽可能做到大部分纠纷即调即结,小部分纠纷一周内调结,突现便民高效。中心运行的基本模式是 “一般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进行诉前调解”和实行“诉前法官主持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模式。服务中心受理的案件约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5%,大大缓解了民一、民二庭的工作压力,使得相关业务庭能够“办繁案、出精品”,有效缓解了日益突出的人案矛盾。
该院通过服务中心将诉调对接工作前移,并不断深化。服务中心全方位与各镇街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劳资纠纷调处中心、消协、以及各民调组织对接,尽量借助社会力量合力调处纠纷,初步形成了借助社会力量调解、人民调解窗口调解、立案调解以及服务中心调解、速裁的多层次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格局。今年2月4日,一患者在南通某医院就医时突然死亡,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服务中心法官与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合作,现场指导并调解成功了该起重大事件。和谐司法服务中心运行近两个月,共处理民商事案件341件,调撤率达95%,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初步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调撤率、控制案件增长、缓解人案矛盾的目的,同时也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