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强化协调着力优化外部司法环境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9-04-02 浏览次数:524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过程中,以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为契机,强化协调,采取主动走出去的方式,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汇报法院工作,积极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大量困难和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在人员配置上和清理积案方面的支持。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县委决定在2009年度公务员招录中,对该院实行缺额招满,即按编制缺6补6;同时通过调剂方式,另增加10名地方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将执行局升格为二级局,执行局各庭长和其他部门中层干部享受同等待遇,法官的职级配备高于一般行政机关,从优解决法院干警职级问题;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法治睢宁建设十件实事工程”之一,明确针对涉府、涉村的150件执行积案,开展“全县涉府、涉村未结执行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目前,最高院督查的207件积案,已经清理完毕。
二是积极争取县政府在财力保障上的支持。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对该院的投入,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照人均公用经费3.2万元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并从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力争帮助法院在解决基建欠债问题,对尚未达标的王集人民法庭纳入2009年政府工程项目;同时继续帮助协调上级财政,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资金等支持并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逐步帮助法院解决科技法庭、视频会议中心、档案数字化及升级等问题;县财政继续坚持每年拨款50万元作为必保的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用以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确实需要救助的申请执行人。
三是积极争取县人大在司法监督上的指导。该院不断改进和完善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监督的措施,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交办事项回复报告制度、人大代表质询答复制度、来信来访交办、督办制度和向人大通报法院工作等多项制度。完善人大联络工作机构,主动邀请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该院视察、检查指导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部署的专项审议活动,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拓展多元化的联络方式和联系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