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努力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作者:陈济昌 发布时间:2009-04-02 浏览次数:428
本网扬州讯:2008年,扬州邗江法院共发表各类司法宣传文章310篇,其中省级以上122篇,各项指标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为了更好地搞好法院的宣传工作,该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谋划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开创宣传工作新局面。
思想重视,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的对外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人民法院对外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工具。该院充分认识到新时期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把宣传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作为法院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把这宣传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和部署法院重大工作的同时,积极谋划开展宣传工作的思路。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重点抓、领导班子一起抓的格局。
建章立制,努力实现宣传工作的规范化。该院针对宣传工作专门制定了规章制度,努力使法院宣传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明确了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唱响公正司法的主旋律,始终坚持把社会效果放在第一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原则,坚持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原则,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明确了宣传工作的基本程序,各部门及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单独与新闻媒体合办、协办专题栏目。未经同意,不得单独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对外发布新闻稿件,必须经过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
拓宽平台,努力增加法院宣传的影响力。该院在巩固传统宣传平台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宣传渠道,努力扩大法院宣传的覆盖面和增强法院宣传的影响力。该院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加大与电视台的沟通联系,努力促使宣传工作从纸面媒体向音像媒体的转变,增强宣传工作的形象性和生动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充分重视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布法院的重要活动、先进做法、便民举措等。同时善于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报道,增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审判工作的报道,使法院宣传进一步做到"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法院宣传始终连着人民群众的心,成为人民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良师益友,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宣传的社会价值。
奖惩考核,努力提高干警参与的积极性。法院宣传工作不仅是宣传部门的工作,也是法院全体干警共同的事业。该院广泛动员广大干警积极投身到宣传事业中来,使人人想宣传,人人能宣传,人人会宣传。该院努力通过制度化的形式构建大宣传格局,明确奖惩机制,提供政策支持,促进法院宣传事业的发展。将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到每位同志,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通过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建立法官业绩考核档案,把宣传、信息、调研水平列入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每月考核,用制度保证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