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淮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先予执行工作,有效的缓解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燃眉之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意识,牢固树立法官“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在保证案件质量及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基础上,实行先予执行以维护困难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法律释明工作。为使法院各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该院对符合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当事双方进行清晰的法律释明,并对当事双方明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法律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执行行为。

三是强调部门间的配合。该院在先予执行工作方面强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且确实需要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由执行局、法警队等相关部门配合办案部门,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执行工作。

四是实行责任落实制度。为更好的把握先予执行工作的适用条件,该院还全面实行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的对此类案件进行评查。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但由于承办案件的庭室疏忽而未能采取措施,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严格追究办案人员及庭室负责人的责任,有力的保证了先予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