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打击涉企讨债 确保经济服务大局
作者:陈杰 发布时间:2009-04-01 浏览次数:373
本网盐城讯:当事人之间的合法债务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处理不当,将会影响经济发展,涉及违法犯罪。被告人被告人陆某、王某等十二人因寻衅滋事罪,被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九个月以及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
因江苏某机械有限公司欠被告人陆某工程款,被告人陆某于
响水法院本着竖立服务大局意识,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对于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分子予以惩处,在法定审限内提前审结,及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受到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们的较好称赞,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