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得知他人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为报复竟找上门去殴打。日前,来宜打工的江苏淮安人孙某为自己的冲动之举付出了代价,被宜兴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8年10月5晚,孙某得知高某在背后讲其坏话,心里觉得气不过,觉得要报复一下。当天晚上就伙同他人驾车至宜城一理发店门口找到高某,将高某进行殴打。旁边人潘某见状上前劝阻,也被孙某及同伙拳打脚踢,孙某还拿出随身携带的钢珠枪相威胁,并用枪托击打其头部。经无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该钢珠枪对人体具有致伤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伙同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