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为农民工讨薪保“饭碗” 为企业度危机“突围解困”
作者: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9-04-01 浏览次数:511
本网无锡讯:近日,农民工小赵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拿到了2万余元工伤赔偿款后,将一面锦旗赠送到该法院。当日,小赵所在企业也到法院表示感谢。至此,原本涉困的企业开工运转,小赵又能回去上班,原被告双方十分满意。
近期,在企业普遍遭遇经济危机之际,该法院及时出台审理涉劳企纠纷十项应对措施,力求在重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全力帮助企业求生存谋发展。做到既为民工讨薪,力保农民工“饭碗”,又为企业度危机“突围解困”。立足司法引导劳企共渡难关,和谐劳企关系,争取劳企利益“双赢”。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该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急速增长。“法院能否保护好农民工与企业双方的权益,为闯过经济危机大局尽力。”该法院院长王春年在走访多家企业进行调研后提出的新课题。随即,该法院出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十项司法应对措施。
将诉状简化为一张表格,是“十项措施”中的一大亮点。为方便农民工讨薪,该法院针对当事人文化程度低,又请不起律师的实际,为其量身定做“表格式起诉状”,并由接待法官代书诉状,热情接待来访农民工,耐心解答咨询,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作出“惠民司法八项承诺”,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简化诉讼程序,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做到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保全、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劳企双方达成谅解,共度经济难关。
农民工小孙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随即他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公司目前资金周转较为紧张,为避免如强制执行后企业出现倒闭局面,积极进行协调。一方面开导宽慰小孙,稳定期情绪。另一方面将小孙家境困难、弟妹上学急需费用的窘境向该企业反映,并阐释了现行法律、江苏地方性规章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提出企业可以分期付款的设想。企业有感于法院饱含人情味的工作方式,最终消除了对立情绪,配合法院与小孙达成了和解,并如数支付了执行款项。
据悉,该法院近期处理的近200件该类案件中,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无上访,无投诉,绝大多数当事人表示满意。
审理中法官经分析发现,日前企业普遍存在生存问题,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涉困情况,该法院作出人性化处理方式。对具备经营发展潜力、信誉一贯良好的企业作被告的,谨慎采用强制措施,避免因形式合法的刚性手段搞垮本可生存和发展的企业,灵活采取财产保全形式,注意与企业承受能力相适应,保证企业不因诉讼而影响生产创收能力,不影响员工的工资发放。
某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归还欠款而被告上法庭。该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查封了14套商品房。在送达应诉材料时,法官了解到该企业急需先行发放民工工资,且目前正是商品房销售的好时机,便立即通知原告到法院协调。通过诉前调解,促使双方树立了对宏观经济复苏的信心,被告也提供了其他财产担保,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原告同意解除对销售情况较好的商品房的查封。该房地产企业在短期内售出了几套商品房,回笼了部分资金,保证了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取得了双赢结果。
“十项措施”为企业“突围解困”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从去年下半年至今,该法院受理的涉讼企业没有一家倒闭,没有一家裁员,没有一家因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矛盾。
“我们是维权心切,听了法官的讲课,才知道原来主张加班工资的算法是错误的。”这是该法院在受理了某牛奶公司的部分员工要求补发加班工资案件后,发现存在劳动者因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其诉讼请求过高的问题后,邀请总工会参与,一起到企业现场办案。法官采取以案说法,当庭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对加班工资、工时计算进行现场演示,员工们在听了法官关于如何正确计算加班工资的释法后有感而发。
针对该类案件激增态势,该法院尝试“多元化模式”处理纠纷,注重邀请总工会、妇联和人民调解员等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同时,加强指导企业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引导农民工与企业同舟共济。
为从源头上解决劳企纠纷多发问题,该法院除在诉讼前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释明,特别是对诉讼能力较弱的个人加强指导外,还将服务延伸至诉讼后。对在审理中发现的隐患,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督促企业整改,尽量避免此类群体性诉讼与执行案件高发;组织法官定期走进企业,随时了解企业现状和需求,提供适合企业的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