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提出“四个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4-01 浏览次数:489
本网南通讯: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结束后,开发区法院迅速行动起来,召开党组会及全院干警大会,要求切实做到“四个结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切实做到整体推进与体现特色相结合。为加强组织协调,成立了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经常性地向指导检查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争取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和支持。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站在前台抓落实,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具体抓,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既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又要体现部门特色,抓出一两个亮点,形成一两个有价值的成果。
二要切实做到自查自纠与开门教育相结合。要求各部门及全院干警深入查找本部门和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必要的“回头看”工作,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开门搞教育,广泛征求本部门人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开展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更好找准抓住突出问题,确保整改有的放矢,不走过场。
三要切实做到着力治标与立足治本相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既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于治本,力争在研究解决制约法院职能发挥、影响服务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出一批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务实管用的好办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成果,乘势而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要切实做到抓好活动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坚持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处理好工学矛盾,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充分运用局域网、法院信息、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等方法,营造学习实践活动浓厚氛围。加强与区活动办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报道法院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宣传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典型事例,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效果报送区活动办公室。要以学习促发展、以活动促工作,用打击犯罪、化解纠纷、提升素质、提高技能、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实际成效检验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