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析理化解矛盾 三方满意案结事了
作者:沙友飞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03-31 浏览次数:970
本网南通讯:“我一个80多岁的老人打这场官司,最终拿到50万元现款,得到的不仅仅是钱,更让我亲身体会到大陆法官对台胞的满腔热情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回台湾后,要向我的亲戚朋友更多地宣讲大陆法官的良好素质……”近日,在南通中院六号法庭,一位专程从台湾飞来大陆的84岁老者,从被告人张某手中接过了五十万元支票后,当即向该院审判长徐烨递交了两份撤诉申请,至此该院一次调解成功化解两起案件,促成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老人名叫周必先。几年前,他看好中国大陆欣欣向荣的发展形势,决定投资大陆兴办企业。经人介绍,他决定与通州的张某共同投资兴建大热带食品公司。周必先花巨资购买了生产设备运到通州,后因市场变化并未遂愿,双方的合作中止。2005年8月,周必先老人将设备交由张某和任某代为保管。2006年6月,周必先从通州撤走部分设备。其他设备因双方对质量和数量存在重大分歧,陷入争执。由于迟迟不能拿到自己剩下的设备,周必先老人一气之下,以犯侵占罪为由,将保管人张某、任某某告上法院,要求追究张某、任某某的刑事责任,挽回其经济损失。一场诉讼使三方由当初的合作伙伴转而变为怒目相向的仇人。
在三次审理过程中,两级法院的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因三方积怨过深,终未握手言和,再次二审阶段当事三方的情绪更为对立。该院徐烨法官在深入分析三次审理的证据后认识到,这个案件是因为矛盾激化才由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自诉案。只有消除了对立情绪,才能有效化解纠纷。为此,徐法官多次找三方交流沟通。周必先表示他内心最不服气的是用于投资的设备被无偿占有。张某、任某某则表示都没有侵占周必先设备的想法,只是与周必先在投资保管等具体内容上产生分歧,相互失去信任基础,导致了目前的诉讼。经过徐烨法官的耐心细致工作,张某、任某在周必先放弃对他们的刑事责任追究的基础上,同意以50万元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