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成功避免一起百人集访事件
作者:朱红雷 发布时间:2009-03-31 浏览次数:886
本网徐州讯:近日,铜山法院采取紧急措施,成功避免了一起数额达一百七十余人的集访事件。
春节过后,铜山法院陆续受理了数件以徐州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永大公司)为被告的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庭查明永大公司为铜山县单集镇一生产冷冻肉食品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汪琦刚为浙江宁波人,投资40万元,占90%股份,另一股东刘寒光为单集镇人,投资10万元。该厂自去年10月份已经停产,其法定代表人汪琦刚于去年12月份离开该厂数月未归,场内仅留其母亲一人看厂。去年底今年初,以该厂为被告的案件陆续出现,纠纷涉及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类型,短期内诉讼标的达100多万元,这些案件具备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债权人多为铜山县单集镇人等特点,大部分案件为该厂小股东刘寒光代表该厂收购当地养鸭户肉鸭,出具欠条拖欠货款未还等特点。且在法院对该厂采取保全措施后,该厂存在相关负责人未经法院同意擅自处理法院查封财产,其法定代表人深夜独自返回公司,撬开库房,将查封货物和公司帐务转移等现象。
铜山法院经过分析认为,该公司有撤资逃债嫌疑,有可能引发群体诉讼,债权人哄抢企业财产危及社会安定等问题,随一面向中级法院相关部门汇报,一面对其法定代表人汪琦刚及相关负责人采取措施。
随后,近三十名债权人相约到该院起诉永大公司,并有二十多名债权人集中到单集镇政府要求解决问题。
为避免永大公司撤资逃债,损害群众利益,出现集访、闹访事件,铜山法院连夜紧急查封该公司部分资产,传唤小股东刘寒光,交待其权利义务,要求其妥善保管公司现有资产,并立即召开全体债权人会议,做好息诉、息访工作,让百姓们知道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也会尽力保障当地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让他们依法维权、相信人民法院、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通过做息诉息访工作还查明,永大公司另拖欠当地129名工人工资未付。
通过对股东刘寒光作法律解释宣传工作,并对该40余名债权人做好法律释明等工作,股东刘寒光当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清算,如符合破产条件则申请破产。全体债权人对铜山法院这种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地百姓合法利益的做法十分满意,均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