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五强化五确保”清执积案成效显著
作者:陆圣斌 发布时间:2009-03-31 浏览次数:458
本网南通讯:南通市两级法院清执积案工作,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广泛协调社会各界配合,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素质,截止目前全市上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707件,清结各类案件682件,清理积案率达96.46%;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特困群体、重复信访和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374件,目前已执结358件,执结率为95.72%。前不久,中央督导组对南通清执积案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强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领导重视到位。南通两级法院对全市范围内存在的疑难、复杂、社会热点或群众关注,且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因多种因素而拒不履行的案件形成报告与清册,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取得支持;选择典型案件,集中人力、装备,通过社会力量支持与媒体宣传大造示范声势,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清积行动”。
强化社会各界配合,确保执行联动到位。全市法院积极协调社会组织,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全市多数县(市)、区建立了执行联动协作网络,各乡镇设立协助执行员,村或居委会设立协助执行信息员,将他们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制作成通信录,让他们提供有关执行信息,配合法院执行,许多地方还将协助法院执行情况纳入社会综治考核范围。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尽可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使他们理解、支持和配合法院执行,形成执行合力。
强化执行措施力度,确保当事人自觉履行到位。分期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对全市在办案件且未自觉履行表现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对有履行能力而不自觉履行的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网和电视等媒体公开曝光。对不能如期、如实申报可供执行资产或继续违令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传、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财务账册、电子文件的查抄力度,强化对被执行人可执行资产的控制、处置速度,同时在司法鉴定部门协助下要求审计、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对执行委托事务全面提速。
强化执行队伍责任意识,确保逐案清积到位。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志相不仅亲自办执行案件,还经常过问清执积案,中院执行局制订周密执行措施,局长对每个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心中有数。各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行之有效的清执活动。如海安法院实行挂图作战,将列入重点清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112个案件的详细内容制成两大块图板挂在会议室墙上,办结一件,标明一件,每天由局长督办时序进度。启东法院提出凡具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全部清结,杜绝新的积案产生;穷尽查找执行财产手段,防止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逃避执行。如东法院开展执行“劲风”活动,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统一执行,一天执结8起“骨头案”。
强化审执结合机制,确保清执良性循环到位。为扭转“案件大量累积??组织集中清理??案件再累积??再集中清理”的被动局面,中院党组要求全市各法院从立案开始,到审判调解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到案件的执行情况,无论是立案还是审判,都将案件是否能够做到彻底兑现作为案件处理的首选因素考虑,中院尝试要对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作为对审判员调解能力水平的补充考核内容,提高当庭履行率,减少调解案件难执行的压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