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代表团驻地,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一身柠檬黄西服套装,备显精神干练。今年是陈燕萍第五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行参政议政职责,赴京参会。

  陈燕萍告诉记者,这次参会她准备了5个建议:一是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二是关于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议;三是关于明确民间借贷利率限制的建议;四是关于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法院审判职能合理衔接的建议;五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制度建设的建议。

  建议中有三条关涉规范民间借贷,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经过较长时间调研,调研着眼于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和家乡靖江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现状。”陈燕萍介绍说。

  泰州靖江,地处“长三角”经济带,是国内有名的“空调之乡”、“标准件之乡”, 3000多家中小微企业是靖江民营经济的中心力量,产值、销售、利税占工业总量的半壁江山。陈燕萍认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既面临经济形势带来的考验,又面临自身转型升级的挑战,法院应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其“爬坡过坎”。“企业发展,融资是关键。特别是要审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近三年靖江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3543件,每年均占受案总数的10%以上。这些纠纷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办案的重点。”陈燕萍认为,民间借贷活跃市场的同时,也有风险大、不易监管等弱点,亟需规范。

  认真研读最高人民法院12月6日发出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2月19日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陈燕萍走访调研后完成相关建议: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尽快制订相关部门规章,明确营利性民间借贷的性质,并具体从贷款额度、期限、利息、担保、登记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以利于民间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标准,为日益发达的民间金融活动确定行为规范,也为人民法院裁判案件提供法律依据。

  “最终希望达到一种平衡,既有利于保持市场的活力,使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能保证金融秩序和公众利益不受侵犯。”陈燕萍语气中透着期待与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