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成功协调一起二十多年的借款纠纷受好评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3-27 浏览次数:541
本网南通讯:如皋法院成功协调一起延续了二十多年的借款纠纷,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在向如皋法院申请撤诉后,于
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诉称:
通过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本院发现,被告单位早在2003年10月即因逾期仍不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但至今未被注销登记。据查,被告单位未成立清算组织亦未进行清算。经调阅工商档案资料发现,被告由江苏省畜产分公司、南通市土畜产支公司、如皋县外贸公司、如皋县肠衣厂、如城人发厂等七家单位拨款(出资)。因历史久远和情况复杂,查找这些单位具有很大的难度。即使追加共同被告,原告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及资金,最终也不一定能真正实现债权。经过与原告的沟通,承办法官提议通过当初的关系人出面协商解决,并找到被告单位原先的一位厂长,再请其出面磋商、协调。经过近三个月的数轮谈判,这起长达二十多年未能解决的纠纷,最终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如城镇人民政府达成重组协议实现和解解决。原告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