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法院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法院和干警财产、人身安全,维护法院良好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滨湖法院于近日出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启动四类三级应急处置机制。该预案的特色有:

突出快速反映原则。因突发事件爆发偶然,预见性弱,易造成不良影响,该院摒弃事发后组织机构设置、上报分级审查等繁琐规定,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或有发生的苗头现象,工作人员须及时报告,指挥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位,快速组织应对。

规定操作性强。根据发生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信访类、安全类、灾害类、新闻类四大类,和一般突发事件(三级)、重大突发事件(二级)和特大突发事件(一级)三个级别。详细列举各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形,并从突发事件预防、报告、处置、总结等四个环节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具体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应急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号令统一,密切协同。

与巡查制度挂钩启动分级响应机制。充分发挥督促巡查制度的优势,以当日轮巡中层和总值班领导为启动应急预案的骨干力量。一般突发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启动三级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研究方案加强应对,启动二级应急预案;特大突发时间,强化应急处置,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形成“当事工作人员报告,轮巡中层或总值班领导启动应急预案,院长或总值班领导组织指挥,相关部门配合,一层对一层,层层负责”的应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