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法院十项措施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
作者:刘风梅 发布时间:2009-03-26 浏览次数:520
本网常州讯:继最高院出台“五个严禁”规定后,截止
一是将“五个严禁”规定内容制成可随身携带的卡片,发放到每位干警手上,使干警常记心中。二是开通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分别在天宁法院大厅和立案大厅内的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五个严禁”规定的具体内容,随时接受公众监督。三是由监察室主任在全院大会上就“五个严禁”的内涵进行解读,使干警进一步理解好、学习好、遵守好“五个严禁”的规定。四是由立案庭及各业务庭、局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五个严禁”函件,将宣传工作辐射到每个当事人。五是为使干警对“五个严禁”的内容熟记于心,监察室利用天宁法院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文艺活动之际,将“五个严禁”内容作为有奖竞猜题目让妇女同志回答,加深记忆。六是在纪检组长的带领下,抽查有关业务部门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还分别对立案庭、行政庭、少年庭、执行局的同志进行了“五个严禁”的书面考试。七是结合实际,制定天宁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的处理办法,防止干警触碰“五个严禁”高压线。八是在各业务部门及行装科设立廉政监察员,明确廉政监察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监察室为新产生的廉政监察员进行岗前培训,增强其廉政敏锐性,为日后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将苗头性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九是要求干警认真学习“五个严禁”规定,撰写心得体会,并组织交流讨论。十是适时召开座谈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