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警官交流办案经验
作者:徐娟 发布时间:2009-03-26 浏览次数:592
本网苏州讯:日前,吴江法院道赔庭的法官与吴江市松陵交警中队的警官相互走访,交流办案经验,探讨诉调对接工作。
交警中队事故组的六名警官先旁听了民一庭审判员徐荣荣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法院的调解和审判工作流程有了直观的了解。之后,法官与警官共同座谈,就目前交通事故的处理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对方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
2008年,吴江法院新收道赔案件 1136 件,比上年同期上升29 %。起诉到法院的道赔案件均是交警部门曾经协调未达成协议而诉至法院的,因此相对而言争议较大、矛盾突出。为了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此类案件,吴江法院按照"司法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审判目标,继续采用专业化的审判模式,积极探索调解新方法,全院道赔案件调解率达82%。对此,交警中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交警部门提出,目前吴江地区的交通事故存在着普通路段事故多,机动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比例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最大受害群体等特点。交通事故频发,要求交警部门和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在明确事故责任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调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的稳定。警官介绍了调解交通事故的做法、经验。交警部门同时提出,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很多法律问题无法准确把握,导致调解成功率不高。法官在介绍了调解、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体会后,提出了交警部门应加强初始证据收集、增强事故责任认定书说理等建议。双方均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合作,相互配合,积极应对交通事故高发带来的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