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27下午,在江苏省如皋市创新发展基层基础建设体系现场推进会上,如皋法院所有法庭庭长与辖区乡镇政府代表签订共建协议,标志着“和谐乡镇”共建活动正式启动。

 

开展“和谐乡镇”共建活动是如皋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如皋两级市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以“法官心、百姓情”为主题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共建协议立足“第一要务”,确立了六项机制”,“十六项措施”,确保共建活动取得实效。协议签订后,双方表示将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落实共建责任,充分发挥法庭与乡镇、社区基层组织的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预防化解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共创社会和谐,为市委提出的“十二五”发展目标“迈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美好新如皋”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