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建湖法院不断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近日,出台相关意见,提出“四个必须”,推进今年联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建议、提案和意见必须高质量办理。要求各部门把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重要任务,在“重视满意率、提高办成率”上下功夫。对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按照类型分门别类逐件登记造册,提交院长阅批后,落实办复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办结。院长和分管院长对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确保办理质量。对因办理不力、消极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办复人员,实施问责措施。

二是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必须邀请代表监督。结合市人大组织开展的“千名代表评百案、公正司法促发展”主题活动,明确要求凡本院审理和执行的重大影响案件和代表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或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必要时邀请代表协助法院做好案件的协调工作,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必须事先征求人大意见。对事关本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准备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准备开展的重大活动,必须事先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报告,征求意见,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经常性监督之下,促进人大工作和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

四是涉代表案件必须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高度重视涉代表案件,对涉及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民商事案件或行政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确保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的规范有序。切实做好涉代表案件的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加大调解和协调力度,力求案件的处理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