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创新工作机制 强化均衡结案管理
作者:孙庆辉 发布时间:2011-03-03 浏览次数:2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有效克服办案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年底当事人立案难等顽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近日,高淳法院积极创新五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均衡结案管理。
节点控制机制。该院要求审管办切实履行职能,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抓好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文书撰写、宣判、送达、报结等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跟踪督察。对于超过时间节点要求的案件,及时进行催告和警示,防止出现“抽屉案”和人为拖延审限的现象发生,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领导和管理部门要加强均衡结案的日常督促,实行同步动态管理
目标倒逼机制。该院年初专门召开会议,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不同特点,合理确定各庭室审判质效目标。实行目标倒逼管理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明确各个工作环节和程序,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在不违背审判工作规律的前提下实现多结案、快结案。杜绝在高结案率指标要求下突击清案而产生虚假结案、劣质结案现象,扎实推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
监督通报机制。坚持每月收结案情况检查与通报制度,督促审判人员做到新收案件及时办结,旧存案件不断化解。建立临近审限案件预警督办制度,根据案件距结案时间期限的长短,分别确定庭长、分管院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不同的催督办主体,在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大催督办力度,对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集体研讨,集思广益,制定对策,减轻合议庭和办案人员压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每件案件都能在审限内尽快结案。
诉前分流机制。完善电脑随机分案制度,加快案件流转。实施案件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加强诉前调解和与非诉调解对接,充分发挥诉讼中心专职引导和诉前调解的作用,减少进入法院审理程序的案件数量。同时适当突破审判职能和受案范围对案件受理的影响,在各业务庭室之间合理分流案件,科学地平衡工作量,并严查来案不立、推案不办的问题,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竞争激励机制。建立“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 考核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审判质效考核工作例会,及时对全院各庭当月审判绩效情况进行通报,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开展月通报、分析、考评、排名,在年底集中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和个人当年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