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采取“四管齐下”强化固定资产管理
作者:陈婷 发布时间:2009-03-26 浏览次数:589
本网南通讯:人民法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社会主义政权,维护社会安定,确保正确行使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南通开发区法院自搬迁新大楼以后,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力争狠抓“四项举措”使我院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狠抓思想意识,强化资产管理观念
过去由于法院规模小,资产少、所以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随着新大楼的顺利搬迁,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大量增加,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日渐凸现。全院干警要自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违法违纪的危害性的认识,克服固定资产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的思想,为全院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狠抓建章立制,建立固定资产科学管理体系
本院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学习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管理体系。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很广,使用的部门分散,种类繁多,本院采取集中登记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及完好程度进行核查,以达到时刻掌握资产最真实的现状,以彻底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家底”,掌握单位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质量情况及分布情况的目的。
三、狠抓责任意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
本院建立健全了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而财务部门作为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明细账、序时账、备查账,认真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的记录与登记,严密核算,真正实现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四、狠抓监督管理,实现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
一方面,通过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人责任制度,确保资产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另一方面,加强事后监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都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处置。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