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法院多措并举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作者:赵德刚 发布时间:2011-03-03 浏览次数:252
近年来,淮安法院高度重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举全市法院之力,多措并举,促进涉诉矛盾纠纷工作化解,取得良好效果。2010年,全市法院在审结的38029件民商事案件中,经调解结案或撤诉的案件达27447件,调撤率为72%,调撤率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省法院前三位。
不断增强三项能力,全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水平。淮安中院党组认为,做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法官业务实践能力是根本。为此,结合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向陈燕萍同志学习实践活动,邀请陈燕萍和原泰州市信访局局长张云泉来淮讲授“陈燕萍工作法”和“群众工作方法和信访处理”,提高全市法官处理群众工作的能力。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各业务条线季度例会和在全市法院开展“三比三看”办案竞赛活动,引导法官不断改善审判质量、效果,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为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信任法院和法官,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全市法院开展文明创建、争创“廉洁示范庭”和实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努力树立严明廉洁公正的司法形象,提高法官文明办案能力。 2010年,在由省法院统一组织的“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淮安法院公众满意率达99.06%。
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努力减少涉诉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开展联系企业、联系村居、挂钩重点项目的“两联一挂”活动,组织500余名法官定期到全市466家企业、439个村居和101个重点项目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2010年共为企业发放了560份“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书,协助农村基层组织排查化解纠纷260余起。在开展的 “十百千”法律宣讲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共组织就案讲法、巡回审判和庭审观摩520余场次,让1、2万名干部群众接受了法制教育,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有效强化三项调解,合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在诉前调解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在全市法院和16个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任和培训人民调解员,对到法院准备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先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努力使矛盾纠纷得到最方便、最快捷的处理。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加强与交警、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委托调解关系,委托上述部门有关人员及有影响力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对部分交通肇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及婚姻家庭案件进行调解。积极争取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当事人亲友以及在地方有名望的人员协助调解,发挥他们对当事人的正面影响作用,尽一切可能促成调解。2010年7月,市中院在审理一起涉及83户农民和四川某公司的农药质量案件中,通过邀请市消协、农业局等单位协助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纠纷,取得了双方满意效果,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