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贯彻执行“五个严禁”又出新招
作者:张媛媛 发布时间:2009-03-24 浏览次数:432
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增强“五个严禁”贯彻执行力度,日前,亭湖法院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 “五个严禁”规定的实施办法》,内容包括:
充分认识“五个严禁”规定的重大意义。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及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等,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五个严禁” 是法官应坚守的基本底线,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的现实需要,从而增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任务和方法措施。通过发放“五个严禁”告知书、建立“五个严禁”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等八项措施,确保“五个严禁”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对任何违纪违法分子绝不姑息迁就。通过明察暗访、内外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凡发现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从重从严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