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日前,宝应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下旬,被告人张某某从安徽省来到宝应县,在宝应县城区电线竿等处张贴专治性病的小广告,并在宝应县开发区施庄小区八支巷20号暂住地,以能替被害人张某治疗性病为由,采用在普通消炎药包装上粘贴自制英文标签冒充进口药的手段,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13 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