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了进一步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溧水新农村建设,溧水法院召开涉农司法服务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周迅在会议上指出,全体干警在更主动地履行审判职能、提高审判绩效的同时,要进一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民生发展、服务小康社会建设、服务农村和农民。

一是继续大力开展农村便民措施。坚持送法下乡,在农村和农民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对农村纠纷经常涉及的法律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增加巡回审判的频率,在偏远的地方增设巡回审判点,方便当地群众诉讼;注重发挥调解的作用,在涉及邻里关系、抚养赡养、婚姻家庭等案件中注重调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力争化解纠纷、消除矛盾。

二是对涉及民生与稳定的案件实行优先办理。民生乃立国立党之本,农村的民生更是保护和改善的重点,对于涉及农村经济发展、涉及农村群众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涉及农村金融市场等四类案件列为重点民生案件,进行优先办理,从立案、审理、判决(调解)到执行,一路优先。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由院领导确定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审理,在审理的同时注重调解与协调,强化上下内外的沟通、统筹案件的处理,在保证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发展。

三是主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支柱性企业的提供法律服务。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支柱性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紧张、诉讼纠纷较多等困难,溧水法院在贯彻上级法院司法政策的同时,进行重点帮扶。在对经济组织和企业摸底后,由院领导分别负责、结队帮扶、责任到人,在“全面诊断”的基础上“对症下药”,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支柱性企业的存续与发展。

四是注重对涉农案件的调研,积极总结审判经验。溧水法院在对涉农案件高度重视、认真审理的同时,更注重调查研究,由院党组牵头,多次召开涉农案件专题讨论分析会,调集审判和调研的精兵强将在对不同类型、多发性的涉农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总结,以期形成对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审判经验,甚至审判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