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救助金为执行清案助力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3-24 浏览次数:427
本网南京讯: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江宁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救助资金的功能,在强化执行的社会效果上下功夫。据统计,自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江宁法院共运用执行救助资金 15.2 万元,有效解决涉及特困主体的执行积案18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近年来,江宁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构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2006年起,经江宁区政府批准,江宁区财政设立了每年100万元的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用于救助涉及特困群众等民生案件,对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中特困权利人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江宁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救助资金,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极度贫困,易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特困群体和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运用执行救助资金,快速审查,快速发放。此举不仅使部分积存案件得到执结,而且解决了需要提供救助的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需要,缓解了社会矛盾,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精神,树立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良好的形象,促进了清理积案工作的顺利开展。